首页 工作动态 漯河史志故事 党史人物 古代人物 革命遗址 文物古迹 精神文明 阳光漯河 史志成果 机构设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中心动态
中心动态  
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中心 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4-03-04  发布:  【字体:

    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漯河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自学、班子专题研讨、全体人员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研究落实措施,推动党史和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条例》下发伊始,中心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要求全体同志切实提高认识,作为近期政治任务,逐字逐段仔细研读、深刻领会。在此基础上,中心召开学习贯彻《条例》专题研讨会,集中学习研讨,结合漯河党史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开展工作进行讨论,讨论贯彻落实举措。参会人员逐一发言,对标《条例》,深入思考如何进一步更好地开展工作。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中心主任张光付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任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体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对于党史工作意义重大,是开展党史工作的根本遵循。张光付强调,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作为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的专门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内涵,按照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扛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一定要学在前、悟在前,走在前、干在前,同时还要学的深、学得精、行动快。张光付要求,要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多形式、多渠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对标《条例》要求,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根据《条例》精神,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新时代漯河党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助推漯河现代化建设实践。


【返回首页】 【关闭】
|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中共漯河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翠华山路99号
办公室电话:0395-3132154
技术支持:漯河煜丰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