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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的演进
发布日期:2020-04-13  发布机构:  保护视力色: 【字体:

如何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否需要历经不同的阶段,对这些不同的阶段如何基于一定的判准、逻辑科学划分,如何认识不同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之特征、形态,如何厘清我国社会主义在特定时期所处的历史方位等关涉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区间、发展程度、空间三大维度明确析解并详细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元素。

一、区间维度:社会主义社会从“建立”到“建成”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任何事物发展都要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比如,“阶级斗争的历史包括有一系列发展阶段”[1],“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对包含着一连串互相衔接的阶段的发展过程的阐明”[2]。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社会形态,有特定的边界、界限,因而存在其区间如何界定的问题。如何走向社会主义社会,如何在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门槛”之后通过现代化建设实践最终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大厦,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有过大致的、初步的、原则化的构想,这主要集中体现在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之中。在这部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把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区分为三大既具差别又顺序衔接的历史发展阶段:“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共产主义“新社会”与资本主义“旧社会”虽具有质的殊异,但由于前者在后者的成长基础上诞育,因而不可避免携带其一定的“痕迹”[3]。因此,由这些“痕迹”所随之生成的“弊病”,将是“不可避免”的,这意味着,“过渡时期”必然“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4]。然而,由于时代条件的掣肘,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也就是后来列宁所谓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否需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及如何划分这些阶段,并没有明确阐述并进行深入分析。

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都不可能是纯粹抽象的发展,恰恰相反,必须基于其社会的历史基础和现实规定性。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基于中国发展的历史逻辑、社会结构、文化基础,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进行了理性考量和战略研析,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和视角,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进行了丰富、补充、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过渡时期”的历史起点来看,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非马克思原初构想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因而,中国“过渡时期”从其始初就承载着特殊的历史使命:使中国由落后的且未经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社会形态直接过渡到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或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

第二,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历史起点和终点维度看,毛泽东的突出贡献在于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之“建立”不等于社会主义社会之“建成”。所谓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之时,亦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起点;所谓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之际,亦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终点。社会主义社会从“建立”到最终“建成”,需要通过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探索才能实现。建立与建成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方面,“建立”表征特定事物之本质规定性的确立和初始生成,而“建成”则意味着特定事物的属性得以完全彰显、功能得以充分施展、外在结构形态得以饱满呈现,并已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另一方面,“建立”是事物质变的开启,好比一场演出的“序幕”,而“建成”是事物质变的结束,如同演出的“谢幕”,从开启到完结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前提,并蕴涵着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精神、原则与取向。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之“建立”与“建成”的明晰界分是在1957年2月,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5]在这里,毛泽东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生成的过程逻辑:制度确立→制度巩固→制度建成。实际上,早在社会主义改造开展之初而尚未结束之时,毛泽东就已开始思忖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究竟需要经过多长时间的建设实践才能巩固并最终建成的问题。据目前接触到的权威文献,他最初的设想是:先经过15年的时间打基础,在此基础上再经过35年的“打拼”才能最终“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而使之“像个样子”[6]。他明确提出把中国“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宏伟愿景和远大梦想的具体“时间表”,其运行的内在理路和发展逻辑是:建立→建设(通过工业化即现代化的手段)→建成。毛泽东后来在不同场合对社会主义社会之“建立”与“建成”有不少具体的论述,要言之,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首先,对“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时间估计比较明确,即三个“五年计划”15年的时间,当然后来提前完成了“过渡时期”的历史使命。无论是1955年3月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抑或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都一以贯之明确提出过渡时期的时间界限是“三个五年计划”[7]。

其次,对“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时间估量有点反复,曾提过50年、50到75年、50到100年、10到15年等“波浪式”起伏的不同判断和表述。1955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最初提出的是50年的预估期。[8]7个月后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对最终建成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时间的预期,从之前的50年延长至75年,同时还谨慎使用了“可能”这个有弹性的表述,表明对这个过程的艰巨性、长期性有更深刻的体悟。而时隔近一年后在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团的谈话中提出的时间预估比之前的75年又延长了25年。[9]然而,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提前完成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深刻变化,从1957年始,对此时间预估开始缩短。比如,1957年7月下旬在青岛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期间,毛泽东提出再经过10—15年社会主义即可“建成”,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日程、周期大大缩短了。[10]实际上,无论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抑或“建成”社会主义社会,都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这主要基于中国经济文化诸方面落后的社会情势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渐进性特质,因而他在省思“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践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11]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阶段作了科学的构想,但对像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且没有历经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东方大国如何迈向社会主义社会、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并没有供给具体的方案。由于实践社会主义时间的短暂,列宁也没有来得及对社会主义的具体发展阶段进行详实的擘画。而斯大林把社会主义社会之“建立”与“建成”这两个节点混淆为一,把苏联过渡时期的完结误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完成时”,急于从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此后,苏联在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上一再发生误判,无视其历史发展基础以及与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就的现实差距,拔苗助长,最后反而欲速则不达。[12]毛泽东与之不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有独到的把握和精到的理解,把社会主义社会区分为“建立”与“建成”两个历史性节点,步骤清晰、阶段清楚、层次清通,实质上是对苏联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理论的纠偏和矫正,是中国共产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造性贡献。

二、发展程度维度:社会主义从“不发达”的“初级阶段”到“比较发达”的“高级阶段”

社会主义社会如何从“建立”走向“建成”,中间是否要历经发展程度不同的阶段,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创造性思谋。在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泽东组织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期间,他明确把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区分为前后相继的三大历史阶段:“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13]至于“不发达”和“比较发达”有何结构性表征、两者之间的边界在哪等基本问题,他当时没有具体阐述,但是实事求是地看,这一认识符合当时中国客观实际,也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的创造性接续探索。然而,由于在经济文化落后大国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之实践经验的欠缺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运动规律和内在运行逻辑的把握和领解还不够深入,导致后来并没有完全依循这一理论逻辑指导实践,给社会主义事业健康成长带来了一定创伤。[1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深刻分析中国社会发展情势的基础上,对“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有了更深刻的洞见,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概念、新理论,彻底纠正了对社会主义发展方位的偏差、偏误,深化并拓展了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解深度。正如邓小平所精辟提炼的:“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15]这个判断言简意赅、鞭辟入里,把“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内在演展逻辑描绘得清晰透彻。

通过梳理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自发到自觉的愈益深化的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概念初创和理论建构两大阶段。

从概念提出的维度来看,关于“初级阶段”的相关表述和提法,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央领导的讲话或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中都曾出现过。比如,叶剑英于1979年9月29日在国庆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的重要判断[16]。在这里,虽使用“幼年时期”的表述,但已暗含了对当下社会主义社会所处发展方位的明确定位,事实上已包含“初级阶段”的价值意蕴。迄今为止所能查询到的党的正式公开文件中首次出现“初级”阶段的明确表述出现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其中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尚处于“初级的阶段”[17]的战略性判断。在此之后,党的十二大提出“初级发展阶段”[18]的表述,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表述[19]……无论是“初级的阶段”还是“初级发展阶段”抑或“初级阶段”的表述,都明确指向社会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发展程度、阶段、方位的问题,但上述文件的核心精神和价值取向是论证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的正当性、有效性,而对其所处的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基本特点、内在特性等基本问题都没有展开具体论述。

从理论建构的维度看,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面把握和深度理解,在筹备、起草党的十三大报告的过程中得到高度重视。当时报告起草小组碰到的一个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为当前的社会主义建设确定基本的发展方位,并以此作为整个报告的基调和主线从而支撑起整个报告的框架结构。1987年1月29日,中央领导同志在春节团拜会上明确向大家提出了一个建议:认真研究“中国现在处在什么发展阶段”[20]。时隔不到两个月,十三大报告起草组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根据、逻辑起点草拟整个大纲框架结构并呈送邓小平[21],4天后,他迅即作出批示:“这个设计好。”[22]在进行充分思想酝酿和理论准备的基础上,党的十三大首次系统性地阐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把其视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对其核心要义、本质属性、历史必然性、基本表征、历史逻辑、时间区间、发展路径等基本问题作出明晰阐述,并在此基础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23]。此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予以丰富和充实。比如,党的十五大从现代化、工业化、经济结构、教育结构、贫富结构、区域结构、体制结构、文明结构、民族复兴九个维度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进行提炼,并基于此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24]。由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形成了包括历史起点、主要特征、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略、发展战略、制度结构等要素型构的理论形态,成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立论基石。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的提出及其理论的构建,把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解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新的界面,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自身的衍化进路有了更深刻的把握、对社会主义社会自身的成长过程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深刻把握了社会主义与初级阶段的内在逻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简言之,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与“初级阶段”的有机融合: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运动发展的“母体”,规定了初级阶段的性质和取向;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特定成长时段,规约着社会主义发展之“基座”的广度和厚度。离开社会主义谈初级阶段,就会失去“根”和“魂”,就会迷失前行的方向和动力,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离开初级阶段谈社会主义,就会缺乏路径的梯度,就会欠缺发展的时间维度,容易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表述,既坚持社会主义的“初心”,又能对现实的社会发展提供灵活的行动框架,按照傅高义的观点,这是个“巧妙的概念”[25]。

第二,深化了对中国实际、中国国情的认知向度。对实际、国情的理性准确判断,是制定政策、方略的基本前提和现实依据。实际有多个面向,国情也有诸多方面。由于主客观、国内外等原因,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曾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某些概念、原则、表述或某些国家的既定模式、体制、经验为考量问题、制定政策的基点,致使理论与实际相脱节、政策设计与具体国情相脱离。经过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逐步累积和不断省思,中国共产党逐渐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中国的“最大实际”和“最大国情”[26]。

第三,拓展了对社会主义发展历程长期性的认识深度。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并未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原初的构想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实践,而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创立,因而在历史实践中曾犯了急于求成的“急性病”。所以,邓小平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社会形态,其发育与发展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27],其运动和演展“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历史阶段”[28],因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全巩固和牢固确立,肯定“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29]。

三、空间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标注社会主义新的生长方位

继“7·26”讲话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30]后,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31]的战略性判断。“新时代”这个术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在不同语境下使用过[32],但明确把其与社会主义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联结起来,却是习近平的独特贡献,诚如其所言“这个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不是别的什么新时代”[33]。

“新时代”这个重大创新性判断,意涵深刻、意蕴深厚、意旨深邃,意味着社会主义在中国已有了新的历史定位和更为聚焦的战略定向,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新的发展,意味着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新的力量对比结构。之所以作出这样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战略判断,主要依据有二:其一,中国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已发生历史性变迁。唯物史观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同其他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一样,并非恒久不变,而是不断运动并发展变化的,因而会呈现不同的成长阶段,而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因素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现代化发展、现代化事业不仅发生“历史性变革”而且取得“历史性成就”,显然,这个阶段明显区别于既往的任何阶段。其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社会主要矛盾既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也是标识社会发展阶段的重要“指示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正是以社会主要矛盾和冲突为判据划分不同的时代。[3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形态上发生了阶段性质变:从供给端维度来看,“落后的社会生产”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快速发展以及生产水平的显著提升而逐渐衍化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从需求端维度来看,由于人民需要结构的转型、需要层次的跃升、需要内容的拓宽、需要形式的多样化,“物质文化需要”逐渐转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诸层面、全方位、多向度的“美好生活需要”[35]。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起点,理论界有不同分析视角,概括而言,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是从党的十八大算起,一种认为从党的十九大算起,还有一种认为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算起。虽然见解不一,但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党的十九大之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已进入新时代。虽然“新时代”是在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的,但提出并非进入的核心标志,因为存在事实上已进入但理论上尚未宣示的可能性。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进入”和“新时代”之间用了“了”字,并在这个判断之前用了“经过长期努力”的前提设置,这些表述的严谨推敲都深刻暗含了新时代在党的十九大之前已进入。其二,正如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不是一下子就进入“新时代”,而是有一个量的积累的渐进演变的过程。时代总是一个“时间段”,时代变化总有一定的时间累积。诚如马克思所言:“正如线不是空间的点一样,时代不是时间上的时刻”[36],因而,“是不能划出抽象的严格的界限的”[37]。从国家统计局等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2011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区别于以往不同的历史性的转折。这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现出端倪:从GDP增速来看,2011年从以往的两位数下降到个位数的9.5%,此后一直徘徊在个位数的增长区间,这意味着,支撑中国高速增长的经济基础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城镇化率来看,2011年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为51.27%,首超农村,此后逐年增加,这意味着,延续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社会正在向城镇社会、都市社会转型,这是中国社会结构的重大结构性变迁和历史性转型;从劳动力人口比重来看,2011年为69.8%,首次下降到70%以下,此后逐年下降,这意味着,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人口红利”要素正在逐渐消减,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源”正由要素驱动、资源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从就业结构来看,2011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比首超第一产业,当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和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分别为35.7%、34.8%,此后这个差距日益拉大,这意味着,中国的产业经济结构正从以农业为主向以服务业为主转型的深刻的结构性变迁,这是中国经济结构过去从未有过的变化①。以上四个维度的数据对比表明,2011年以来中国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变迁是历史性的。因此,笔者倾向认同第一种观点,因为从党的十八大算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标识,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等客观要件的支撑。

① 从GDP增速来看,2012年为7.9%,2013年为7.8%,2014年为7.3%,2015年为6.9%,2016年为6.7%,2017年为6.9%,2018年为6.6%;从城镇化率来看,2012年为52.57%,2013年为53.73%,2014年为54.77%,2015年为56.1%,2016年为57.35%,2017年为58.52%,2018年为59. 58%;从劳动力人口比重来看,2012年为69.2%,2013年为67.6%,2014年为67%,2015年为66.3%,2016年为65.6%,2017年为64.9%,2018年为64.3%;从就业结构来看,2012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和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分别为36.1%、33.6%,2013年为38.5%、31.4%,2014年为40.6%、29.5%,2015年为42.4%、28.3%,2016年为43.5%、27.7%,2017年为44.9%、27%,2018年为46.3%、26.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至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1年至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具有多维度、多层面、多方位的意义,其中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深化和拓展了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主要体现在:

第一,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命周期”的整体性认知。按照中国共产党人的原初构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这百年期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然而,这百年是否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如果有,如何划分,这些问题,在党的十九大之前只是提出过,但还不甚明朗。“新时代”历史方位的提出,把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时间段作了“区隔”:从1956年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这22年是初级阶段的初始阶段,从1978年至2012年改革开放后这34年是初级阶段的“新时期”,从2012年到2049年这37年是初级阶段的“新时代”(其中,从2012年到2035年这23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2049年这14年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几个阶段各有不同的方位,也承载不同的使命。

第二,深化了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认识。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价值和理想,也是现实的运动和过程,因而就会“显出阶段性来”[38],在“不变”中也会有“变”。不仅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与其他阶段的社会主义有差别,而且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也会呈现不同的特点和特征,原因主要在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发展不仅会有阶段性的量变积累,也会有局部性的质变跃迁。正是基于这样的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39]的要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其他时段相较,新时代的鲜明底色和本质性表征是“强起来”。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华民族“站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意味着中华民族开始“富起来”的话,那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时代的核心历史使命就是勠力、奋力使中华民族“强起来”。“强起来”的中国,不仅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具有旺盛生命力和不竭活力,而且意味着世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力量对比开始出现结构性变化。

结语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实践证明:准确把握和精准研判社会主义发展之阶段及其方位,是有效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基本前提和现实基础。什么时候对社会发展阶段的研析契合客观实际,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勃兴;什么时候对社会发展阶段的判断超越或滞后客观情势,社会主义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多走弯路。诚如毛泽东所言:“太慢了不好,太急了也不好,太慢太急都是机会主义。”[40]因此,对社会发展阶段的研判既不能超越现实而犯“左”的错误,也不能滞后于现实而犯右的错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从宏观层面的“建立”与“建成”的界分,到中观层面对不发达阶段与发达阶段的析解,再到微观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处“新时代”方位的厘定,体现了对社会发展方位的清晰化把握和精准化判定。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人民开展伟大的社会革命之所以不断取得成功,奥秘之一是能准确、及时、有效研判中国社会在不同阶段所处的历史方位。只有厘清了历史方位,才能对时代特质、特征、特性有充分的、深邃的把握。

同时,从国内外社会主义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来观之,一个国家的有效发展既不能从自己的主观愿望或本本出发,也不能从“外国模式”出发,只能从其自身的实际发展阶段出发。无论是越共提出的越南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还是人民革命党强调的老挝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级阶段”,抑或古共认为的古巴处于社会主义“建设阶段”,都是基于自身国情、成长逻辑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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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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